节前买冰箱节后还没送 协商后商家退款
近日,消费者乔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十一”长假前订购了一台电冰箱,直到节后冰箱也没送来。
乔先生介绍,自己在今年9月末在家电卖场订购了一台冰箱,但是工作人员将冰箱送货上门后,乔先生发现与自己订购的型号不一致。工作人员解释称意外送错,将会为乔先生调换,但是需要再等几天。乔先生一直等到10月8日,销售商仍然没有将冰箱送到。最终双方经过协商,商家承诺将为乔先生退款。
乔先生认为,商家期间耽搁了自己近10天的时间,单纯的退货的处理方式无法令自己满意。
针对此类消费纠纷,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此前建议,若消费者已经支付了购物款,有权要求商家履行发货义务,如果确实无货,可以主张退款。关于赔偿问题,如果没有到货而对消费者造成了实际损失,消费者需要充分举证,而后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