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样本 民营电视资本转战电视网络
光线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光线”)总裁王长田从媒体视线中消失了一段时间。 从2004年到2005年上半年,光线开始与国内好几个地方电视台商谈合作事宜,力图建立中国第一个电视网,专做娱乐节目。 不过,上述战略合作已经在4个月前全面停止,虽然此前各方已经投入了很大人力和资金。王长田对此的解释为:要做中国第一个电视网的概念并没有错,但有几个难点,一是管理难度很大,“管理的磨合,观念的磨合,如果磨合不好的话,一个频道都要把人弄死,就别说管那么多频道了。”然而,更为关键的还是政策影响。 在王长田看来,组建电视网政策影响很高,尤其是对于民营资本。政策下,光线传媒战略转移 从8月3日到8月8日,5天时间里,新华社先后受权播发了3份与文化领域有关的政策性文件——中宣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下称《办法》)、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以及《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下称《决定》)。 当各大媒体均以“文化产业,非公有资本春天到来”的基调报道以上消息时,王长田认为,此次集中出台的和文化产业相关的《办法》、《意见》、《决定》都很明确具体,可执行性还比较强。 不过,“和传媒相关的产业政策实际上收紧了,对电视节目的制作等都有了限制,但我比较模糊的地方就在于民营参股,国有控股,民营有没有独立实体,这是一个模糊地带,是对民营电视企业发展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我们民营企业做事,首先要看政策,政策允许的要做,不明确的不做,这样,民营企业才能避免很多风险。”王长田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光线选择了战略转移。谈到未来光线的发展方向,王长田觉得发展以“互联网”作为核心的“新媒体”并非突发奇想。 光线在2000年8月成立了网站,但一直作为光线传媒节目对外交流的窗口,并没有把网站当做一个独立媒体去看待。很长一段时间内,光线将自己定位成视频产品生产者。 而现在光线重新确定了他们的发展方向,光线传媒总的定位是,光线是一个以新媒体和新技术为导向的多媒体内容的提供商和运营商。 这也就意味着光线的火车头和驱动力是新媒体和新技术。 此外,光线还将自己定位成多媒体的内容提供商。而以前仅仅是电视内容的提供商。未来,他们将同时提供电视内容、互联网内容,还有平面媒体的内容,甚至是娱乐界的活动这样一些内容。 王长田现在觉得:“网站就是我们的一个平台,电视台不是我们的平台,明年,我估计我们在无限互联网这块的收益上亿元。” 而按照目前的计算,光线要实现上亿元收入主要依托两块收入,第一块是光线现在正播出的电视节目带来的无线增值收益,第二块与互联网业务相关的无线收益。可见,网络带给光线的已经不仅是个新概念。外资进入后的契机与挑战 新的战略转移也让光线找到究竟要以什么业务为主体来融资。 资金一直是民营电视公司面临的困境之一。资金的匮乏严重影响了很多民营公司的业务扩展和竞争实力的提升。与国外资本联合或者上市融资成为未来民营电视公司发展的趋势。 2004年11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共同颁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44号令),降低了外资准入门槛,规定外资媒体公司可入股国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但中方投资人持股比例不应少于51%。合营企业可以制作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但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和同类的专题、专栏节目。 法令颁布后,外国传媒集团的进入使娱乐节目市场竞争更显激烈,进一步挤压了处于弱势的民营公司的生存空间。 但另一方面,民营电视公司得以与国外资本合作,政策为壮大民营公司自身实力提供了保障。在2004年,有消息透露,光线曾欲与欧洲一家著名的节目内容制作商成立合资公司。同时光线会在2005年底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王长田对此进行否认:“从现在起,我们有可能在一年或半年之间,进行我们第一笔私募。我们也在为上市作准备,希望两三年之后能够上市。” 不过让王长田困惑的是把什么作为光线的融资主体。 “如果在电视业务上进行融资,我们未必能对投资者有一个很好的交代。现在我们希望能通过互联网融资,而不是老媒体进行融资。” 而让王长田看中的是跨媒体的合作,把电视和互联网结合起来作为融资的卖点,但是目前,还没有政策空间让光线走出这一步。